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淺灘二期甌錦大道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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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64號)和《浙江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解讀函》(浙環發[2018]10號),現將有關信息進行公示:
一、建設項目基本概況
項目名稱: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淺灘二期甌錦大道工程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位于溫州淺灘圍涂內,西起淺灘一期東圍堤、東至二期生態海堤。
建設規模:根據溫州淺灘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本工程位于溫州淺灘歷史遺留問題清單中的“未確權已填成陸區”圖斑內。工程紅線用地面積為268965.8978m2,道路長度約4116m,道路紅線寬度60m,設計車速60km/h,橋梁共計2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地基處理、路基、路面等)、橋梁工程、管線工程、交通設施、電氣照明、綠化景觀以及附屬設施等內容。
工程所在區域高程在2.29m~4.22m,無需再實施填海,可用于本道路的建設,工程建設工期約36個月。
二、主要環境敏感點分布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工程位于淺灘二期圍填海范圍內,工程周邊海域評價范圍內環境敏感點主要為龍灣樹排沙海洋公園(海洋生態紅線區、淺灘二期西北6.6km)、甌江河口(海洋生態紅線區、淺灘二期南側1.0km)和甌江南口漁業重要海域(海洋生態紅線區、淺灘二期南側4.0km)。
根據現場踏勘,工程道路中心線200m范圍內,無現狀聲環境敏感目標,距離工程最近的聲環境敏感目標為位于工程起點西北側約660m的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根據《溫州市甌江口新區二期控制性詳細規劃暨城市設計》,工程樁號范圍K3+740~K4+020北側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和行政辦公用地,距離道路紅線約70m。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
1、填海施工階段環境影響回顧分析
本工程位于溫州淺灘圍涂內,淺灘二期圍填海已完成,本工程作為其中的一部分,無需繼續填海。工程填海施工的環境影響以淺灘二期整體進行回顧。
(1)水文動力環境影響
淺灘圍填海工程實施對水文動力環境的影響局限于工程附近,溫州淺灘圍填海項目實施對甌江口潮量影響很小,對河口行洪安全沒有影響,提高了區域的防災減災和排澇能力,對保障后方防潮度汛安全有重要作用。
(2)地形地貌與沖淤環境影響
淺灘圍填海工程實施后周邊海域沖淤環境未發生顯著變化。淺灘二期(南堤)促淤堤和靈霓大堤之間形成的區域內呈淤積態,淤積幅度由西北往東南方向逐漸減小,溫州淺灘一期南圍堤及溫州淺灘二期(南堤)促淤堤西南側局部呈沖刷態,影響范圍基本在6km范圍內,對外圍海域沒有造成嚴重影響。
(3)水質、沉積物環境影響
淺灘圍填海工程實施前后周邊海域水質、沉積物環境變化不大,未因項目實施出現顯著的相關性變化。
(4)生態環境敏感目標的回顧性影響分析
淺灘圍填海工程實施不占用生態紅線和自然岸線,對周邊生態敏感目標沒有明顯影響,且項目區域沒有珍稀瀕危海洋生物棲息環境。
(5)海洋生態環境影響
淺灘二期圍填??偯娣e為2560.0719 hm2,甌錦大道工程用海面積為26.3099 hm2,占比約1.03%,按照面積占比進行折算,甌錦大道工程實施填海造成潮間帶損失量為8.10t,底棲生物損失量為4.26t。生物損害補償金額為254.03萬元。
本報告通過類比分析法對溫州淺灘二期吹填溢流影響進行分析,造成的生物損失賠償金額為3503.15萬元。根據面積占比,甌錦大道工程賠償金額為36.0019萬元。
(6)大氣環境影響分析結論
淺灘二期圍填海實施期間,工程周邊沒有大氣環境敏感目標,因此,填海工程施工階段對周邊環境產生的影響比較小。
(7)噪聲影響分析結論
通過收集相關資料并對比歷史衛星圖像可知,淺灘二期位于海上,工程實施期間距離其最近的村鎮為靈昆鎮,距離在6km以上。因此,工程實施對周邊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8)固廢影響分析結論
工程施工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整個施工期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2、項目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1)水環境
施工期間工程起點空地處設有施工營地,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統一由營地內的生活污水收集設施進行收集預處理,定期由環衛工人抽運至溫州市甌江口新區西片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沖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上清液循環利用,不外排;樁基施工過程泥漿水循環利用,不外排;對周邊水環境影響很小。
(2)大氣環境
施工期大氣環境主要影響因素為施工揚塵、施工機械尾氣、瀝青煙氣和食堂油煙。
在做好大氣防治措施的情況下,工程施工對660m外的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無影響;建議建設單位在石料運輸過程中加蓋篷布,并及時灑水,在此基礎上,可降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施工機械尾氣產生量不大,排放濃度較低。項目采用商品瀝青,只是路面攤鋪時產生少量瀝青煙氣,影響距離在50m以內,在工程周邊無大氣環境敏感點,故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3)噪聲
工程聲環境保護目標為660m外的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在此距離下,施工機械噪聲已大幅度衰減,晝間項目施工機械作業噪聲及運輸車輛噪聲不會對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產生影響。夜間若進行施工,振搗機的噪聲將影響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故應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禁止在夜間進行振搗作業,除此之外,夜間施工不會對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產生影響。
(4)固廢
施工期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施工垃圾應妥善收集并盡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與生活垃圾一起由環衛部門清運。則項目固廢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5)陸域生態景觀
工程施工過程中將臨時堆場設置在淺灘一期東圍堤與工程起點相交的西北側,對臨時堆場設置圍墻,做好防護工作;雨季施工時應備工程防雨布,防止汛期砂石料進入附近河道,采取上述有效的措施可減輕工程建設帶來的水土流失。施工結束后,對臨時堆場、臨時施工場地及時進行平整和復原??傮w來說,項目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后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
3、項目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
(1)水環境
項目營運期對水體的影響主要是路面徑流,通過雨水管網收集排入附近河道,不會改變河道水體水質,因此道路營運期對周邊水體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
項目營運期廢氣主要為過往車輛的汽車尾氣。隨著車用燃油標準的不斷提高,汽車尾氣的排放也將大大降低,對沿線空氣質量的影響逐步減小。
(3)聲環境
根據預測結果,規劃敏感點均能滿足2類聲功能區晝夜噪聲質量標準。本項目道路兩側10m區域范圍內夜間將超過4a類功能區噪聲環境質量標準。根據規劃,本項目道路兩側約30m范圍內均設置為綠化帶,因此,本項目建成后對周圍聲環境影響較小。且由于本報告中以空曠情況作為預測背景,因此項目實際建成后經過綠化減噪作用后,實際對規劃敏感點的噪聲影響會比預測值略有降低。
(4)陸域生態環境
本工程的建設將改善區域出行條件,有利于區塊的開發利用,道路建設的同時,也將配套建設綠化,形成綠色生態走廊,可改善區域的生態環境。
(5)環境風險
本工程實施過程中主要面臨的環境風險類型為施工期機械漏油和運營期運輸車輛行駛不當引發交通事故導致的燃料油泄露、火災等事故。
施工期間應加強施工機械管理,及時維修機械設備,降低施工機械漏油造成的環境風險;營運期應加強監管,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降低道路行駛的運輸車輛交通事故造成油箱泄露造成的環境風險。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本工程生態補償及環境保護對策措施一覽表詳見表1。
表1 環境保護對策措施一覽表
污染/影響因素 | 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 達到目標 | |
項目施工期 | 廢水 | 1) 生活污水預處理后經污水管網排入溫州市甌江口新區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 2) 沖洗廢水(主要為車輛沖洗廢水,還有少量的水泥攪拌樁機沖洗廢水)設置沉淀池,經沉淀處理后回用。 | 污水均得到有效處置 |
廢氣 | 1) 加強現場管理,做好文明施工; 2) 對運輸車輛做好沖洗、遮蔽、保潔工作; 3) 對運輸路徑、施工場地及臨時堆場及時清掃、灑水處理,必要時進行沖水清洗; 4) 油煙廢氣:油煙凈化系統。 | 減少施工期大氣污染 | |
噪聲 | 1) 選用低噪聲設備,加強機械設備維修保養; 2) 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必須施工需報相關部門審批; 3) 運輸車輛經過村莊附近應提前減速、禁鳴喇叭; 4) 加強管理,文明施工,降低人為噪聲。 | 噪聲達到相應標準,不擾民 | |
固廢 | 1) 生活垃圾委托環保部門清運; 2) 建筑垃圾部分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與生活垃圾一起由環衛部門清運; 3) 鉆孔鉆渣和泥漿進行干化處理。鉆渣干化后綜合利用于淺灘二期開發建設。 | 保護場地環境 | |
生態 | 1) 臨時堆場設置在施工營地西南角,對臨時堆場設置圍墻; 2) 工程應備防雨布,防止汛期砂石料進入附近河道; 3) 施工結束后,對臨時堆場、臨時施工場地及時平整、復原。 | 減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 |
營運期 | 廢水 | 路面徑流納入雨水管網,并加強對路面的日常維護,保持路面的清潔。 | 保護周邊地表水體 |
廢氣 | 1)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綠色交通,推廣智能交通管理; 2) 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汽車; 3) 保持路面的清潔; 4) 做好沿線綠化帶的綠化。 | 減少汽車尾氣污染 | |
噪聲 | 1) 合理確定地塊功能分區和建設布局; 2) 道路沿線綠化與地面交通設施同步建設; 3) 做好道路交通管理,限鳴、限速; 4) 選用降噪效果好的瀝青路面,并經常維護,提高路面平整度。 | 噪聲達到相應標準 | |
固廢 | 1) 人行道合理位置設置分類垃圾筒,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2) 對于道路路面翻修時產生的廢棄物,作為建筑垃圾運至管理部門規定的渣土消納場合理處置。 | 保護道路環境 | |
生態 | 1) 加強道路沿線綠化建設; 2) 道路兩側種植一定寬度喬灌相間綠化帶。 | 抑塵降噪、美化環境 |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淺灘二期甌錦大道工程位于溫州市淺灘二期圍區內,淺灘二期已實施了圍填海,現狀已成陸,本工程利用存量圍填海,無需再實施填海工程。在此基礎上建設城市道路,可改善區域的交通條件,提升淺灘二期地塊的開發優勢。工程的建設符合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規劃要求,屬于鼓勵類,符合國家和浙江省產業政策及溫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要求。工程實施對道路沿線的聲環境、水環境、空氣質量會有一定的影響,但只要建設單位認真落實好本報告提出各項污染防治對策及措施,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工程實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見的內容
征求意見的對象: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的公民、單位或團體。
征求意見的范圍:工程在環境影響、環保措施、對工程建設所持態度等環保方面的意見。公眾可通過網絡方式直接下載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版。
公眾意見反饋途徑:通過郵件、電話、信件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反饋意見,請務必留下您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便于我們回訪。
七、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溫州東啟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溫州甌江口產業集聚區靈昆街道靈蓉街66號發展大廈1號樓
聯系電話:0577-55878528
(2)環評單位:杭州希澳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929號中交財富中心2幢12樓
聯系電話:18910747030
(3) 環保審批部門:溫州市生態環境局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學院中路237號
聯系電話:0577-88362422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自本公示發布起10個工作日。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5日。
公告發布單位:溫州東啟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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